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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证据的具体流程因证据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以下是按照清晰的格式,结合参考文章中的相关数字和信息,对几种常见证据类型的收集流程进行的归纳和总结:
一、物证、书证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的收集程序
准备阶段:侦查机关确定需要调取的物证、书证、视听资料、电子数据。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,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。执行阶段:侦查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上述证据。被调取单位、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,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,公安机关应当注明。必要时,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。核实与确认:作为单位或普通公民,遇到侦查机关调取证据时,应要求办案人员(两人以上)出示工作证、部门负责人批准手续、调取证据通知书。上述手续齐备的情况下,应准许调取,并在调取证据通知书上签名确认。
二、被害人陈述、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
准备阶段:确定需要收集的被害人陈述或证人证言。确保取证人员为两人以上。执行阶段:取证地点可选在证人住处、所在单位、侦查机关办、检察院办公场所或证人指定的场所。到证人住处或单位取证的,侦查人员应出示证明文件。对证人不得采取暴力、威胁等严重干扰其意思表达自由的行为。记录与确认:证人证言经确认无误后,必须有证人亲笔签名或摁手印。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,应向其宣读笔录内容,由其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摁手印。对于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,应配备翻译人员;对于聋、哑人,应配备有通晓聋、哑手势的人在场参加,笔录上应注明参加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职业。
三、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
保护涉案计算机系统:对涉案计算机进行封锁,避免数据丢失。对存储介质进行原数据拷贝,避免在原计算机内操作。确定与提取证据:利用搜索工具查找关键信息。使用专业的恢复工具找出被删除、隐藏、加密的信息。对电子介质中的被保护信息进行强行访问,获取信息。分析数据:利用专业的取证分析平台对文件属性、文件的摘要和日志进行分析。对确凿证据,作出与案件关联的分析报告。归档与保管:对得出的结论以及电子证据要严格保管、做好备份。办案人员查看时必须登记。
请注意,以上流程仅供参考,实际操作中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。在收集证据时,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,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